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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日期:2026-05-21 08:54 来源:招标采购办

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预算:本项目不涉及报价,投标人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投标人承诺收取的佣金需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要求,并保证不因佣金的相关事宜影响服务质量。投标人须提供《保险经纪佣金承诺函》承诺上述内容,格式自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定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累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服务到期后,若保险期限内有未处理完成的案件,中标人需继续履约行合同义务,待相关医疗纠纷处理完毕,且本保险合同期限内提出的赔案理赔完成、理赔金额全部到账为止。)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具体内容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拟定投保方案、开展询价及报价分析、协助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办理投保相关手续、保险期内日常服务、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协助办理索赔事宜、受理相关投诉和做好续保安排等。

(二)服务范围和方案

1.组建专属专业服务团队,统筹策划并落地实施各项医责险配套服务,明确团队分工及岗位职责

2.结合医院风险现状与实际需求,量身定制保险方案,协助医院完善医责险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方案。

3.择优遴选优质承保保险公司,全程参与承保单位选定、合同洽谈及协议签订,合规范围内最大化保障医院权益。

4.负责医责险合同全周期管理,涵盖拟定修订、签订备案、履约跟踪等;深度参与医疗纠纷协调、案件处置与理赔管理,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5.紧跟国家政策、行业监管及院内工作变化,动态调整优化保险服务方案。

6.履约期间全程协助办理投保手续,保障投保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7.开展医疗风险识别与评估,依托案例及数据分析出具风控建议,提升医院纠纷预防与处置能力。

8.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医疗风险防控、保险知识、纠纷调处等专项培训与交流学习活动。

9.常态化监督、协调承保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各项服务承诺。

10.提供日常保险咨询、防灾防损指导等常态化服务,定期完成保险数据统计、分析及专项汇报。

11.实时研判保险行业法规政策与市场动态,及时推送预警信息并提供针对性应对建议。

12.建立完善医疗纠纷调处与保险理赔一体化工作机制,制定严谨可行的处置及理赔落实方案,高效推进案件闭环管理。

13.持续优化索赔流程、赔付标准与保障范围,专人跟进事故理赔对接,确保理赔及时规范、公平合理。

14.承接医院历史遗留纠纷及存量理赔案件处置,制定实操性专项方案,稳步化解遗留问题。

15.全流程协助办理理赔各类手续,保障事项处置主动、及时、专业。

16.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坚守合规诚信、勤勉尽责原则,规范信息披露,严守医院隐私与商业秘密。

17.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医责险、医疗纠纷调处相关工作。

(三)项目岗位和服务团队要求

应配备专属专业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人数至少有5人(含),服务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深圳地区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服务经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行业资质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银保监会)颁发的有效《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信用要求: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业绩要求:近3年(20231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深圳市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项目业绩最多提供3(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四、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表

评分大类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一、项目方案

50

评审标准:

(一)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措施;2.工作方法;3.工作手段;4.工作流程。

每满足以上1项得5分,最高得20分。

(二)在此基础上,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加分:

1.方案完整、合理(总服务方案制定多元、合理的工作目标和技术手段

2.措施周全、可行(列明各个阶段项目存在的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3.有相关合理化建议,并具可操作性;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30分;

满足以上二项要求的,20分;

满足以上一项要求的,10分;

备注: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该项不得分


二、项目负责人

20

评审标准:

1.项目负责人1名,本科或以上得10本科以下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医学或法学或保险学或经济学或管理学专业得10内容最高20

证明文件:

1.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等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海外留学人员(含港澳台)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允许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

2.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因为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

3.若投标人投标时无法提供相应人员,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2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交对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以及社保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评审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内容对应评审标准进行打分,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三、同类业绩

20

提供深圳市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同类业绩

1.3年(2023.1.1至今)有1项深圳市医院医责险经纪业绩(10分)

2.每增加1项同类业绩加5分,最多提供3项,满分20


四、诚信

10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5分。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二)评分依据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65月21日至20265月271700

报名方式请按以下目录顺序准备报名资料,报名资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elokai@fttph.cn),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资料不齐全将不予接收。

供应商报名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四)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资格声明函(见附件12)(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被授权人须为供应商公司自有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打印加盖公章并扫描)。

(六)投标人承诺收取的佣金需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要求,并保证不能因为佣金的事宜影响服务质量。(投标人提供《保险经纪佣金承诺函》承诺以上内容,格式自拟)

(七)针对本项目服务要求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八)提供深圳市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同类业绩至少1家,最多提供3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九)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见附件3,可根据综合评分表提供相应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9

报名联系人马工,0755-36556185;项目联系人:赵主任,0755-36550315

其他

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二)若本项目因故取消或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介发布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密切关注。

(三)按照《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供应商不足三家,可参考《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

2.招标文件公布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

3.招标程序符合规定。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资格声明函

3.项目团队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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