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用电安全管理,防范电气火灾事故,依据《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要求,现对我院大楼电气线路和设备开展一次全面电气防火安全检测。
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预算金额:25000元
服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
二、服务要求
(一)检测服务内容
1.电气系统的带电设备红外诊断;
2.电气系统的接地电阻检测;
3.电气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检测;
4.变配电系统建筑、接线端子的安装情况;
5.室内低压配电线路配线情况,动力及照明配电箱、开关插座的安装;
6.吊顶内线路的敷设;
7.电气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联结等。
(二)服务成果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包含初检、复检各一次,并且依规出具检测报告。
(三)资质要求
1.CMA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扫描件资料)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文件规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从业条件,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提供备案截图)
3.同类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深圳市内医院业绩案例不少于3起。(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一)请按以下目录顺序准备报名资料,报名资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elokai@fttph.cn),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资料不齐全将不予接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自然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盖章扫描件)
2.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能体现该内容的资料)
3.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陪护安全事故及群体性劳资纠纷。(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资格声明函(见附件1、2)(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被授权人须为供应商公司自有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打印加盖公章并扫描)。
6.本公告第二条服务要求第一、(三)点资质要求涉及的证明资料
7.项目报价单(见附件3)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5日17:0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9号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
报名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755-36556185;
项目联系人:邹工,联系电话:0755-36556195。
(一)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若本项目因故取消或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介发布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密切关注。
(三)按照《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供应商不足三家,可参考《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
2.招标文件公布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
3.招标程序符合规定。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资格声明函
3.项目报价单
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9日
附件:附件.rar